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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举办审判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6-07-28 16:46:41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不断提高全体法官的业务能力水平,2016年7月22日下午,副院长唐君对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就合同法总则部分进行了业务培训。 

    培训共分七个专题,分别是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障碍、违约责任等。今天主要培训前三个专题,即合同法原则的含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功用、合同的分类。对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类型、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差异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及法律后果进行了重点阐述。 

    副院长唐君以她较为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结合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从事审判工作的本领,顺应审判形势,发展需要,认真审理每一件案件,切实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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