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中级法院关于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月期间,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党总支于5月27日下午举办了民族团结道德讲堂活动。
民族团结道德讲堂活动的主题是“法律是平安的维护者”。
民族团结道德讲堂分为五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唱一首歌曲,参会干警齐唱主旋律歌曲《国家》;第二个环节是讲一个故事,由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王属军讲述在南疆墨玉县住村工作期间的学习、生活、工作经历,为了配合故事讲述,大屏幕上播放了他在驻村期间的工作、生活掠影;第三个环节是诵一段经典,传播中国古代文学文化,宣扬民族团结五个互相精神;第四个环节是谈一番感悟;第五个环节是送一份吉祥,院党组为参与的全体干警送上了《日常维吾尔语速成》手册,巩固民汉双语学习成果。
精彩的民族团结道德讲堂活动,受了与会干警的热烈欢迎,也使全体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民族团结教育。广大干警纷纷表示,一定要以住村干部的事迹为榜样,全力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推进各民族相互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在“去极端化”上下功夫,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辖区的治安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