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
被告人基本状况:
被告人:周红媚,女,汉族,1989年11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西乡幸光村庙湾黄56号。2015年7月26日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取保候审,2016年4月22日被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军英,女,汉族,1973年8月9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住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西乡幸光村庙湾黄56号。2015年7月26日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刑事拘留,当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4月22日被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2015年7月22日至23日,被告人周红媚、杨军英冒用他人身份证骗领银行
卡,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定的罪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立案时间:2016年4月26日
开庭时间:2016年4月29日11时
开庭地点:本院一号法庭
适用程序:简易
审判员:郭毅 书记员:茹克沙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