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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铁法院:做民族团结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发布时间:2015-10-23 12:14:00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全区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为契机,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不断探索和尝试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征文活动、举办民族团结道德讲堂、双语普法进校园,以及驻村干部参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增进各民族交流了解和信任理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以讲述身边故事传达民族团结情谊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铁路中级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总支部开展了“中国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文章撰写活动,干警们通过撰写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一个个鲜活的民族团结故事被大家知晓。

    其中有一篇文章是这样写的:“我时常开玩笑说民族团结成就了我,我的爸爸是汉族,妈妈是维吾尔族,起初因为民族和习惯的不同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但是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坚守自己爱的诺言,一路走到了今天,他们不仅收获了满满的幸福,同时也得到了家人的认可和包容。这段感情可能并没有那么的轰轰烈烈,也没有那么的完美无瑕,但是却让我深知无论哪个民族,都统称中华民族!民族的不同,只是让我们拥有不一样的语言和习惯,可我们头顶同一片蓝天,脚踏同一方沃土,心中充满同一个字——爱。”

    这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陈菲菲撰写的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是《新疆的民族团结——我见证》,陈菲菲以自己的故事向大家讲述了自己爸爸妈妈虽来自不同民族,但相互包容和欣赏,生活幸福和谐的情形。

陈菲菲讲述自己在内高班,身处于十几个民族的大家庭,无论什么节日学校都会组织所有的同学一起庆祝。记得刚开始的时候有些维吾尔族同学不愿意过春节,认为那是汉族的节日,后来老师告诉大家,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无论我们是什么民族,我们都是中国人。渐渐的,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同学开始接受了春节,甚至在春节的时候还穿上自己的传统服装,和大家一起包饺子,跳舞。

    陈菲菲最后写到:“新疆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在这里各民族的习惯和生活相互渗透着共同促成了新疆如今的繁盛局面。民族团结已经不再是偶然发生的一件件感人事迹,而是无时无刻不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行动去告诉世人,我们是一朵绚烂盛开的民族团结之花!”

    正如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江在民族团结教育月动员大会所说:“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增进各民族干警相互了解和信任,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各族干警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感情,转化为各族干警团结互助、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实际行动。”

以举办道德讲堂凝聚民族团结共识

    3月的乌鲁木齐,春光明媚,生机盎然,乌铁中级法院与北纬一路社区的干部群众在铁路中院共同举办“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在我们身边、开在我们心中”为主题的道德讲堂。道德讲堂讲身边故事,声情并茂讲述了中院一位维吾尔族法官助人为乐大雨天帮助汉族同事接送孩子,以及另一位维吾尔族法官在寒冬的夜晚把一名汉族醉汉送回家的民族团结小故事,大家还聆听了社区一位锡伯族老大妈几十年如一日不分民族、热心助人的感人故事。

    听完故事,干警们深受感动,认为民族团结其实就在每个人身边,就在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各族群众学会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帮助,就是实实在在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各族群众生活在祖国大家庭,应该不分你我,亲如一家,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

    干警们感叹,其实民族团结的道理并不高深,特别是对于从小生长在新疆的人来说,把与自己接触的民族同志理解好、尊重好、关心好,相互关系处得好,就是最实际的民族团结。

    每个人都像民族团结的一颗花朵,每天都有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发生,在你的身边,在我的身边,它们也许不是惊天动地,但却温暖人心,如同大海中的一滴水,犹如那涓涓细流,慢慢汇成了爱的海洋,积聚起巨大的能量,筑起民族团结的铜墙铁壁。

以双语普法加强各民族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且作案年龄有低龄化趋势。针对青少年犯罪成因,铁路中级法院始终把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大学、职业学校、重点中学,为学生们上法制课,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当了解到新市区内有一所民汉双语的农民工子弟中学后,铁路中级法院主动送法到学校,派出维吾尔族法官阿瓦古丽•依沙克用维语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百余名维吾尔族小学生送上了一堂精彩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课。

    课堂上,阿瓦古丽•依沙克法官充分考虑小学生的年龄、认知能力、知识水平等特点,结合案例、图片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授课,将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问题与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紧密结合起来,紧扣同学们关心的热点和焦点,用生动纯朴的语言,为该校三年级至六年级的维吾尔族小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违法犯罪,生活中要树立哪些自我保护意识,如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等内容。

以驻村干部“三民”活动奏响民族团结和谐音符

    2014年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全疆各级机关抽调20万名干部,开展为期三年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3月4日,铁路法院系统4名干部跟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下基层的36名干部启程奔赴目的地---和田地区墨玉县。

    驻村干部一到驻村,便不停歇地走村串户,了解村民的生活,帮助村民们植树造林、春耕播种,共同修筑墨玉河---这条当地人的母亲河。铁路中院副院长明金和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崔伟所在的工作组了解到村民吐拉甫•艾合买提老人因病致贫、无力盖房的情况后,主动帮他盖起了房屋。没有先进的运输工具,只能借助一辆三轮小车拉砖卸砖,一拉就是几十趟,一搬就是一整天。几天后,艾合买提大爷住上了新房,为他盖房的人也从此住进了老人的心里。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政治处主任陈建江所在工作组驻地内,住着一位“五保户”老人,他身体羸弱,行动不便,门前一条废弃的深沟更阻隔了老人与村子的联系。为了解决老人出行难问题,他们自筹资金购置水泥板,又从乡政府借来钢索,齐心协力架起了一座“连心桥”。“连心桥”的一端是老人久违的笑容,桥的那头,是干部们沉甸甸的满足。

    同时驻村干部不忘作为法律人,为村民讲解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了该村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服务站”。村里的维吾尔族青年卡迪,2012年在和田市为私人老板李某打工,负责拉运沙石。可都快2年了,说好的5000元工钱一直未付,催要了多次都无功而返。卡迪从乡亲们口中得知村里建了“法律服务站”,一开始他有些犹豫,不知道这些下乡干部能不能解决自己的事儿,最后他咬了咬牙,和其他几个欠钱的工友来到村委会大院,并反映了情况。明金副院长一边耐心听卡迪和工友们讲述,一边认真询问具体情况,他说:“你们不要担心,我们会帮你们协调,要是谈不成,就用法律手段,讨回你们的工钱!”几天后,卡迪被叫到了服务站,原来工作组找来了李某。经过反复沟通,李某同意立即支付卡迪的工资,并承诺待回去核算后,将其他工人的工资一并付清。卡迪拿着5000元工资激动地说:“法律服务站真好,替我们老百姓做主了!”

    南疆艰苦的生活环境磨练了驻村干部的意志,练久了他们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当地风沙大、取水难,洗澡成为了一种奢侈,铁路法院驻村干部都剃起光头以减轻生活负担。村委会的用水设施年久失修,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海涛默默自掏腰包购买取水设备并亲自安装。当地的蔬菜品种十分有限,为了最大程度地利用有限资源,崔院长主动承担起了“尝百草”的责任,经过几天的摸索,他积累了不少经验。不久用野菜做的包子和饺子就被驻村干部端上了桌。

    下乡干部把心掏给了当地各族群众,得到的不仅是他们热情的拥抱,更是全部的信任。对他们来说,只要村民的生活能够改善,再苦再累也值得!驻村干部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将自治区党委“访民、惠民、聚民”政策传递到乡村每一个角落。当好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民族政策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以默默弹奏的一串串民族团结“音符”,谱写出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新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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