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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进社区,居民咨询学维权

发布时间:2014-04-25 17:03:14



    为了认真落实中院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我院“法官活动日”的开展。2014年4月15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到乌西站街道办事处下辖的东林街社区为20余名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在法律咨询会上,有的居民提出老伴去世后,又找了新的伴侣,想在去世后把房子留给新的伴侣,应该怎么办?有的居民提出自己购买的宅基地,在上面盖了新房子,由于自己没有文化,让大儿子去办理房产证,结果大儿子在办理房产证时,却把自己的名字给写上了,现在想让大儿子给小儿子补偿一些钱,应该怎么办?有的居民提出委托某人去办某事情,应当在委托书上写什么?有的居民提出甲某全权委托乙某去卖掉甲某的房子,乙某联系到丙某,丙某在看完房子后就向乙某预付了一部分钱。但是,当丙某拿到房产证后,才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甲某的名字,而是丁某的名字,丙某应该怎么办?还有如何立遗嘱、上下楼居民住房发生漏水应该找谁解决、小区居民饲养的动物影响到居民生活应该有谁来解决等等问题。法官针对居民提出的这些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直到居民听懂为止。时间很快过去了近一个半小时,但是居民们的咨询热情仍然意犹未尽。

    社区干部非常感谢法官的到来,希望今后经常下社区来帮助居民解答一些法律上的问题,王主任愉快地接受了他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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